html模版北京擬立法破解非機動車管理難題草案最快今年9月出臺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8日訊(記者楊學聰)隨著非機動車數量激增,非機動車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超標”上路、搶行、逆行等違法現象愈演愈烈。為保證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北京制訂《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規定(草案)》,並於7月28日至8月26日,通過首都之窗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近幾年來,非機動車特別是有助力驅動裝置的非機動車數量快速增長,同時大量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車輛的最高車速、整車質量等關鍵參數超過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未進行登記註冊。非機動台中二手廚具買賣車違法亂象日益突出,車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超標”上路等違法現象屢見不鮮;電動獨輪車、滑板車等工具、器械等屬性不明的通行工具湧上路面。各種車型、車速不一的非機動車混行,加上交通違法行為高發,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影響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

“違法亂象多發的背後是管理制度和手段不完善,需要立法予以解決。”北京市政府法制辦相關台中二手廚具收購負責人表示,目前非機動車管理主要存在如下問題:非機動車數量增長迅猛,但依法登記註冊的數量卻越來越少;大量超標電動自行車被生產、銷售、購買並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企業瞄準上路車輛類型管理空白,設計生產各種車輛和工具供市民上路使用。這些車輛和工具屬性不明,在交通事故定責、賠償等方面易引發爭端,需要立法進行規范等等。

針對非機動車管理難題,北京自2014年就開始《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的立法準備工作。此次規章立法,以《關於電動自行車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燃油助力車及電驅動二三輪車管理的通告》等23個非機動車管理的規范性文件為基礎,框定瞭非機動車管理立法的主要制度設計。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規定(草案)》共六章44條,包括目的依據、適應范圍、指責分工、銷售管理、登記管理、通行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同時明確,非機動車包括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畜力車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非機動車;北京行政區域內非機動車的生產、銷售、登記、通行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都適用本規定。

據瞭解,《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規定(草案)》主要規定瞭五方面的內容:

一是明確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多層面、多角度的聯合監管體系。明確工商、質監、公安、交通、城管等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系統的非機動車監管制度。

二是強化源頭管控,完善生產、銷售管理制度。實施產品目錄制度,未進入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在北京銷售和登記。企業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傢和北京標準的非機動車;明確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一人一車、定點銷售的規定。

三是明確非機動車登記種類及相關登記規定。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非機動車須登記上牌後方可上路行駛。電動滑板車、獨輪車、自平衡車等器械、設備不得上道路行駛。明確非機動車註冊、變更、外省市號牌登記及二手設備買賣拍照換、補等規定;推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制度。




四是進一步完善非機動車通行規定及相關法律責任。如:銷售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從事經營性拼裝、加裝、改裝非機動車或者銷售拼裝、加裝、改裝非機動車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處最高5萬元以下罰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非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處500元罰款;非機動車生產、銷售單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非機動車牌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萬元罰款。

五是制定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政策。擬由市公安機關會同工商、質監、財政等行政部門制定。過渡期內核發臨時通行標識,並規范超標電動自行車的通行管理。

據瞭解,該草案完成意見征集後,經論證完善,最快將於今年9月出臺。

(責任編輯:馮虎)



本文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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